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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进一步加强退休党员管理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6年12月07日 15:58 信息来源:威海市铁路局 阅读次数:

  为进一步加强退休党员队伍建设,充分发挥退休党员的余热,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和党内有关规定,结合我局退休党员队伍实际,现就退休党员管理工作通知如下:

  一、退休党员管理。按照在哪退休由哪管理的原则,退休党员由退休前所在党支部进行管理,机关退休党员由局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管理。退休党员具体业务工作由局群团工作科负责。

  二、组织关系转接。根据个人自愿的原则,可以将组织关系留在铁路系统,也可通过局政工办公室将组织关系转到居住地社区。

  三、党支部要确定专人负责退休党员的管理工作,通过电话、书信、上门谈心等方式经常同退休党员保持联系,并做好记录。

  四、加强退休党员档案管理。建立健全退休党员花名册、交纳党费登记簿、参加组织生活记录等簿册。

  五、党支部要加强对退休党员的教育。要针对退休党员的生活特点,创新教育管理形式,采用座谈会、学习讨论会、参观考察等适合退休党员特点的活动,寓教于乐,丰富他们的晚年生活。

  六、要组织退休党员参加民主评议党员活动。民主评议党员要结合退休党员的实际情况开展,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。

  七、党支部要经常关心年老多病、行动不便的退休党员,主动加强联系,及时传达党内文件精神,了解他们的思想生活情况,征求意见和建议,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各种实际困难。

  八、要教育引导退休党员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自觉按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要求办事,不参与集体上访、静坐、示威等活动;不参与邪教及封建迷信活动。对于违反党纪国法的党员,要按照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。

  九、退休党员参加社会群团组织,必须坚持文明、健康、积极向上原则,事先向党组织汇报并征得同意。

  十、要严格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《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、管理和使用的规定》以及局党委的有关要求,教育引导退休党员按规定及时交纳党费,自觉履行党员义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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